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年度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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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三改一拆”行动决策部署,根据《2015年度乐清市“三改一拆”行动考核评比办法》(乐政办函〔2015〕25号)要求,自12月25日至30日全市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1、“三改一拆”工作完成情况; 2、“无违建”单元细胞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3、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及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情况; 4、各级交办件、信访件以及媒体曝光件、省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市三改一拆办公室牵头,采取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资料查看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另外,沿河拆违专项行动、涉及安全隐患拆违专项行动、土地违法行为处置专项行动、农村非法“一户多宅”整治专项行动和“两路两侧”专项整治工作以水利、安监、国土、生态办的考评结果为准。 四、工作要求 1、考核结果将作为镇街年度考绩、评先评优的依据,各镇街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数据,指定专人负责。 2、各镇街要切实强化“无违建村”创建进度和媒体曝光件,以及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置力度。如在温州年度考核中该两项工作成绩不理想的,予以加倍扣分;凡是取得优异成绩的,酌情予以加分。 3、考核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禁令”。凡是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真的,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2015年度“三改一拆”行动考核安排表
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2015年度“三改一拆”行动考核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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