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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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各局办、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总结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成果,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开展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港区安全发展,管委会决定对港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人员: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安排和时间安排 1、12月15日至12月21日由各单位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全面总结,于12月21日前上报。 2、管委会从12月21日起,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 三、考核方式 以“走现场,查看台账”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 四、考核要求 请被考核单位按照评分表分类、分项准备好相关材料备查(见附件里的考核指标),以便查看,如因材料准备不全而造成评分争议由被考核单位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乐清湾港区2015年度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附件 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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