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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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管理,经研究,决定于11月26日至12月8日,进行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日程安排详见附件)。请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乐清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乐卫发〔2015〕41号)要求,于11月2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同时做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附汇总表),以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情况汇总表 2. 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医生自查情况汇总表 3. 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汇总表 4.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量化汇总表 5.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日程安排表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15日 抄送:乐清市府办,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 11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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