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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0/2015-1773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象政〔2015〕213号
  • 发布机构:
  • 北白象镇
  • 成文日期:
  • 2015-12-07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推进我镇禁种铲毒工作,切实巩固禁种铲毒成果,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的出现,继续巩固我镇“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次“不让毒品种子落地”禁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郑义担任组长,镇长陈汉存、党委副书记陈伟华、派出所所长谢海为副组长,成员由镇相关部门、职能站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道坚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77-61980060、0577-61980115)。各社区、职能部门、村居、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禁种铲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对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抓落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扎实、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社区、派出所、农林站、村居委员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系实际,认真研判,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好各项相应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禁种铲毒整体合力,认真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把该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我镇“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工作取得最佳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禁毒意识

  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把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整个工作的重要任务并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村居、企事业、老年协会、妇联、治保、禁毒志愿者组织等基层组织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种铲毒宣传活动;同时,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种植,扩大禁种毒品原植物的宣传工作覆盖面,宣传党和政府禁种的坚定决心,宣传被查处的种毒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非法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严重危害,宣传“卫星天上照,罂粟无处藏”的强大威力,不留宣传死角,在全社会形成禁绝非法种植的浓厚舆论氛围,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意识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禁种铲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多种犯罪、少种违法、不种守法”的法治观念。同时,要有的放矢地做好正确的引导教育工作,让群众认识到,藏匿、非法买卖、转送与种植毒品原植物种子的是一种违法行为。以强大的宣传攻势敦促藏匿毒品原植物种子的人员在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之前,主动上缴;敦促存在私种毒品原植物念头的人员自动放弃。对主动检举揭发藏匿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全面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禁种铲毒工作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禁种铲毒氛围。

  三、力扫禁种盲区,不留落地死角

  各社区、村居要摸清历年来非法种植的重点户、重点人员、辖区农贸种子市场、毒品原植物种子地下销售渠道(点)等情况,掌握动向,重点控制。派出所、农林站要组织精干力量,配合村居干部对易发案件的人员、地块、山头、海涂等进行全面排摸,要做到面上勘踏与重点勘踏相结合。对辖区比邻三不管地区和偏远山(林)区及以前出现过非法种植罂粟,可能存在非法种植罂粟问题的重点地区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种植问题。对群众举报线索划明察暗访可疑情况及时进行实地勘查和备案。镇要与村居以及山场、林场、苗圃、花圃、蔬菜大棚等易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单位签订责任书,村居要与重点户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我镇实现不发生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目标。

  四、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责任

  各社区、派出所、农林站、村居、企事业单位等,要认真组织、部署、实施开展此项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落实到人,特别是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进行包村、包重点户,实行划分网格化管理,不留死角。要梳理排出重点区域、重点户,采取上门宣传和下派工作组督战等强有力措施,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禁种工作责任制,实行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大面积种毒的,坚决按照《温州市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严肃倒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乐清市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

 

  

  北白象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象政〔2015〕213号关于开展“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活动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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