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秋季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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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号356号),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12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5年普通高中扶困助学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5〕90号)和乐清市教育局 、财政局《乐清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乐教计〔20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我市2015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054000元和免学费补助经费219780元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发放工作。
附件:1.2015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分配表 2.2015年秋季普通高中困难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26日 抄送:乐清市人民政府,市审计局。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 42号关于下达2015年秋季乐清市普高教育.doc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42号附件2015年秋季贫困生免学费汇总.xls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42号附件2015年秋乐清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 42号关于下达2015年秋季乐清市普高教育.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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