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学校建设项目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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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将2014年、2015年安排的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改善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补助资金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4688.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用于校舍建设和配套。希有关学校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单位)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教〔2013〕7号)有关规定,按照校舍建设和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确保质量,按期完成建设项目并及时清理拖欠工程款。 该项经费属市财政一次性补助,相关学校以“财政补助收入”入帐,支出分列“教育”类相关预算科目。
附件:2015年乐清市学校建设项目经费补助方案(3)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7日 抄送:乐清市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学区。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44号2015年关于下达学校建设项目经费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44号.aip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44号附件2015年乐清市学校建设项目经费补助方案(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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