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学校保安人员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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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45号)要求,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部配备了保安人员。经研究,决定将2015年市财政安排的学校保安人员专项资金500.5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保安人员工资支出,希有关学校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支付保安人员工资。 该项经费属财政预算内一次性补助,各校以“财政补助收入”入账,支出列“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相关预算科目。
附件:2015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经费补助方案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7日 抄送:乐清市人民政府,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学区。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46号.aip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46号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学校保安人员经费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5〕46号附件2015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经费补助方案.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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