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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5-0134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5〕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2-2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

 

  

  乐清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市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温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乐清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乐清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乐清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工作;本市以外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市与外县(市)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人员进出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

  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调整乐清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必要时由市长担任),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指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园林局、乐清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电信乐清分公司、市供电局、移动乐清分公司、联通乐清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市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由市应急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要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期间的日常工作和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应急专家咨询机构

  聘请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方面的专家组成市专家组,作为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咨询机构,负责灾害成因及其趋势分析、预测和评估等工作,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预警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研究,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科学判断、及时响应、积极处置、有效应对。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镇街、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四)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应对合力。

  四、预警分级

  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要求,由气象部门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11号)的规定,发布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信息。具体预警信号等级包括: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大雪,12小时内降雪量(指纯雪融化为水的量,下同)将达4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5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出现2厘米以下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黄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暴雪,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2-6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大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降雪,预报降雪将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6-10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积雪,预报降雪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已经出现10厘米以上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严重影响。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路面将出现冰冻,对高速公路和桥梁交通有一定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预计6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线公路有冰冻,高速公路、桥梁、乡村公路、景区道路有严重冰冻,对交通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报低温还将持续,结冰可能加重,将对交通造成严重的影响。

  五、应急响应

  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后的应急响应

  1.响应目标:天气预报6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乡运行正常、社会稳定;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

  2.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岗值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协调辖区部门(单位)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2)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和垃圾处理设施的防雪抗冻工作。

  (3)住建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工棚、城市危房、住宅小区车棚等构筑物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撤离。

  (4)教育部门负责组织、督促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

  (5)气象部门负责加强监测,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适时加密预报时次。

  (6)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7)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及城市公共交通及客运交通安全,做好长途汽车站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及时播报客运交通信息。

  (8)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雪、冻灾害的求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查、报送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灾害造成的灾民信息;组织、协调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实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求助;负责避灾安置场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9)卫生部门负责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10)商务部门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1)农林部门负责农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技术指导和工作督促;负责指导、督促做好经济林、竹林、花卉苗木圃地、古树名木等防雪抗冻工作。

  (12)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宾馆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A级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13)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雨雪冰冻和融雪融冻期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4)安监部门负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15)供电部门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16)广播电视等媒体负责组织落实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天气实况、道路交通和客运动态信息,引导公众做好出行安排和防寒保暖等防灾避灾措施。

  (17)乐清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负责加强基站设施运行状况监控,做好抢险抢修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的准备工作。

  (18)其他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行业)的防雪抗冻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设施及重点防范部位的防雪抗冻工作,积极参与抗雪防冻公益“送温暖”活动,沿街单位落实“门前新三包”,及时清扫积雪、积冰。

  (19)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

  (20)村(居)民注意收听、收看雨雪冰冻天气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积极参与抗雪防冻公益“送温暖”活动,及时清扫门前积雪、积冰。

  (二)暴雪橙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的应急响应

  1.响应目标: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和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在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园林部门负责组织沿街单位开展公益“送温暖”活动,落实环卫工人防雪抗冻工作,保障群众生活垃圾处理安全等。

  (2)住建部门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或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3)教育部门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决定相关地区学校停课事宜。

  (4)气象部门负责加密开展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实施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及数字电视全频道发布。

  (5)公安(交警)部门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6)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滞留旅客的沟通、疏导、运输和服务等工作。

  (7)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8)卫生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9)商务部门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10)农林部门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负责林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技术指导和工作督促;负责林业灾情的调查核实。

  (11)旅游部门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A级景区内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户外旅游场所)。

  (12)供电部门落实应急抢修,保障群众用电供给和安全。

  (13)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频次播发气象预警和提示信息,道路交通、航班、列车等民生信息。

  (14)乐清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落实应急抢修,保障群众生活通讯通畅,做好暴雪冰冻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推送工作。

  (15)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基层组织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送温暖”帮扶救助活动,组织辖区单位开展公益“送温暖”活动。

  (16)村(居)民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

  (三)暴雪红色预警或道路结冰红色预警的应急响应

  1.响应目标: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在暴雪橙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园林部门落实环卫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限制户外连续工作时间。

  (2)住建部门落实建筑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停止建设工地户外、高空施工(或作业)。

  (3)教育部门落实校园各项抗雪防冻措施,学校一律停课。

  (4)村(居)民尽可能停止户外活动。

  六、应急终止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七、救灾与重建

  发生灾害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病源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三)住建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四)供电、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等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五)农林部门负责农业雨雪冰冻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和工作督促;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应急调用安排;负责组织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做好抗灾救灾农机具柴油安排;负责农业灾情的调查核实。

  (六)气象部门负责为保险理赔等活动提供气象灾害证明材料;保险部门根据灾情及时办理保险理赔事项。

  八、工作要求

  (一)市政园林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城区、本辖区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与处置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各部门(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单位)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与处置工作。

  (二)市政园林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细化、制定责任范围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抗雪防冻工作责任和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并保障抗雪防冻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市各职能部门(单位)要制定本部门(行业、单位)应急处置方案,按照全市雨雪冰冻预警应急处置工作的目标,履行应急处置任务,指导、配合各镇街道做好防雪抗冻工作。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雨雪天气影响敏感的有关部门,要把一般雨雪天气列入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或预案,设定应急响应等级。当气象部门预报将有或已经出现雨夹雪、降雪或结冰天气,但尚未达到暴雪或道路结冰预警标准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进入雨雪冰冻应急工作状态。

  (四)雨雪冰冻应急工作中,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QQ平台等传播手段,及时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在极端灾害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橙色预警以上)时,应加大播放频次,实施数字电视全频道、手机短信全网发布。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报信息和预警信号,做好单位、家庭和个人的防雪抗冻工作,积极参与防雪抗冻公益“送温暖”活动,清扫门前积雪、积冰。

  九、其它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1月8日印发的《乐清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乐政办发〔2011〕1号)同时予以废止。

  附件:1.乐清市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分级

     2.乐清市暴雪和低温冰冻应急响应与处置一览表

  附件1 

  乐清市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分级 

    

分类 

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 

红色预警信号 

暴雪预警 

预报未来有大雪,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5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出现2 厘米以下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预报未来有暴雪,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26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大影响。 

已经出现降雪,预报降雪将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610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严重影响。 

已经出现积雪,预报降雪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已经出现10厘米以上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严重影响。 

道路结冰 

 

预计12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降雪(水),积雪(水)路面将出现冰冻,对高架道路和桥梁交通有一定影响。 

预计6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降雪(水),积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线公路有冰冻,高架道路、桥梁、乡村公路、景区道路有严重冰冻,对交通有较严重影响。 

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报低温还将持续,结冰可能加重,将对交通造成严重的影响。 

应急响应目标 

1.天气预报6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 

2.城乡运行正常、社会稳定; 

3.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 

1.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 

2.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 

3.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 

4.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学校停课。 

1.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 

2.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 

3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 

4.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学校停课。 

  附件2 

  乐清市暴雪和低温冰冻应急响应与处置一览表 

责任部门 

蓝色、黄色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 

红色预警信号 

市政园林部门 

负责城市道路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和垃圾处理设施的防雪抗冻工作。 

组织沿街单位开展公益“送温暖”活动,落实环卫工人防雪抗冻工作,保障群众生活垃圾处理安全等。 

落实环卫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限制户外连续工作时间。 

住建部门 

负责督促、落实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工棚、城市危房、住宅小区车棚等建筑工棚、构筑物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撤离。 

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或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落实建筑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停止建设工地户外、高空施工(或作业)。 

教育部门 

组织、督促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 

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决定相关地区学校停课事宜。 

落实校园各项抗雪防冻措施,学校一律停课。 

气象部门 

加强监测,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适时加密预报时次。 

加密开展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实施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及数字电视全频道发布。 

公安(交警)部门 

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交通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及城市公共交通及客运交通安全,做好长途汽车站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及时播报客运交通信息。 

负责做好滞留旅客的沟通、疏导、运输和服务等工作。 

民政部门 

组织、督促各地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卫生部门 

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商务部门 

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农林部门 

组织、指导种植业、畜牧业等大户或企业做好农业防雪抗冻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经济林、竹林、花卉苗木圃地、古树名木等防雪抗冻工作。 

组织农林业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 

旅游部门 

指导、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宾馆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A级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A级景区内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户外旅游场所)。 

供电部门 

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应急抢修,保障群众用电供给和安全。 

广播电视等媒体 

组织落实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天气实况、道路交通和客运动态信息,引导公众做好出行安排和防寒保暖等防灾避灾措施。 

加大频次播发气象预警和提示信息,道路交通、航班、列车等民生信息。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 

加强基站设施运行状况监控,做好抢险抢修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的准备工作。 

落实应急抢修,保障群众生活通讯通畅;做好暴雪冰冻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推送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 

组织、指导各地做好雨雪冰冻和融雪融冻期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安监部门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其他部门(单位) 

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行业)的防雪抗冻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 

负责本辖区抗雪防冻工作;实施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低温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 

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送温暖”帮扶救助活动;组织辖区单位开展公益“送温暖”活动。 

社会单位 

做好本单位人员、设施及重点防范部位的防雪抗冻工作;积极参与抗雪防冻公益“送温暖”活动,为周边群众、环卫工人提供爱心服务;沿街单位落实“门前新三包”,及时清扫积雪、积冰。 

村(居)民 

注意收听、收看雨雪冰冻天气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积极参与抗雪防冻公益“送温暖”活动,及时清扫门前积雪、积冰。 

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 

尽可能停止户外活动。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5〕6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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