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土资源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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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动2015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温州市下达我市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要素资源支撑,现将今年我市土地清理(工业用地供地、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垦造耕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任务(详见附件)予以下达,并就做好有关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土地清理工作。一是各镇街、功能区要根据年度下达的任务,合理制定推进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二是加大盘活力度。各镇街要加大工作力度,对已农转用两年确已不能实施且耕地现状没有破坏的已农转用土地进行盘活,允许盘活指标在本镇街范围内使用。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近五年平均供地量。三是及时清缴欠费。对已完成供地审批程序但没有及时缴纳规费的非公开出让项目,各镇街、功能区要及时清费,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推动项目早日领取用地批文,早日动工建设。四是督促各项目业主尽快进场施工。各镇街、功能区应按照已违约未开工项目清单和2015年拟开工项目清单,逐个督促各项目单位尽快动工建设,尤其是已违约未开工项目务必要查明未开工原因,如确为政府原因至今无法进场施工的,应尽快申请办理重新约定开竣工手续;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场施工造成违约或闲置的,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二、关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一是抓紧专项规划最终修改工作,争取尽快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各镇街选择一批切实可行项目列入2015年实施计划,并先行进行项目方案设计和征地前期准备工作及拆旧政策处理工作。三是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及小微创业园规划的衔接。对属于存量建设用地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未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数据库的部分地块,由镇街抓紧列入规划局部修改中予以调整。 三、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于2014年未完工的项目,在5月底前必须完工。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各镇街要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高标潜力图立即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立项,在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关于垦造耕地工作。各镇街要在9月底前完成已开工项目的验收,未能进场施工的项目须在5月底前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文件形式向市政府申请撤销。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需对验收的垦造耕地项目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切实提高垦造耕地工程质量。 五、关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各镇街要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能实施的项目尽早实施,不能实施的马上调整,不能调整的,予以撤销。完成2012年度批准的11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拆旧区复垦(共计329亩)验收或者撤销。 市政府将对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定期组织督查,及时通报各单位进展情况,工作进展缓慢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用地指标使用相挂钩。 附件: 2015年度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任务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附件 2015年度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任务表
单位:亩
备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验收或撤销是指2012年批准项目在今年需通过验收或撤销的任务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拆旧是指2013、2014年批准项目在今年需完成的拆旧任务。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函〔2015〕2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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