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市“十二五”期间第四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5- 03- 18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

温教办师函〔2015〕2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学新任或拟任正、副校长都必须通过任职资格培训,方可持证上岗。现结合我市中学校长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十二五”期间第四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名额

各县(市、区)、市局直属(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全日制普通中学未经资格培训的正、副校长。

由于本次培训名额有限,根据我市人口分布及学校比例,制定如下招生人数,若出现个别县(市、区)名额未满,可酌情予以调整录取。

辖区

招生计划数(人)

备注

市直

5


鹿城

1


龙湾

3


瓯海

4


经开

1


洞头

1


永嘉

8


平阳

8


苍南

11


文成

3


泰顺

3


瑞安

11


乐清

12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结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对于校长专业职责的规定,培训设置了四大模块课程内容:综合素养、教育理论与课程改革、学校管理与教育实践、分组专题与沙龙活动。

本期培训班继续采用分段集中学习、小组讨论实践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在集中学习阶段,既有系统的理论学习,也有专题讲座和典型案例分析,还特别安排省外教育调研学习,对比吸收优秀办学经验和教育理念。小组实践讨论期间,将充分利用高校的各项现代化手段、资源、温州地区的各所中学,选派名师名校长引领,针对实际问题组织学员进驻,开展讨论,制定规划,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集中学习中间有间隔,给予时间和空间分散自学,消化学习成果,加以反思提炼。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期培训安排在2015年4月至12月。其中集中学习两次,第一次安排2015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第二次安排在2015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12月安排结业典礼与成果交流,共300学时。具体时间由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另行通知,培训地点安排在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学院中路276号)。

四、培训经费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及《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1〕258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培训每位学员培训费为6000元(含资料费);培训期间培训费用、食宿费用及外出调研交通费等费用均回原单位报销。

五、推荐报名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学校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推荐报名工作,完整填好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

注:乐清市参加培训的对象请将报名表电子稿于2015年3月30日前发送到邮箱:yqzgk62522082@qq.com,联系人:叶尚侃,联系电话:62522082,由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汇总学员名单统一上报到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科。

附件:温州市“十二<;#183;五”期间第四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

班学员报名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温州市“十二五期间第四期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

单位盖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务

分管

方向

学历

工作单位(学校)

初/

高中

联系电话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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