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43/2015-136634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15-03-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5- 03- 30 09 : 23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确定工作经办机构,明确责任人。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周勤荣副主任分管。市社办公室为经办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同志为具体经办人。二是配置专门的电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

  (二)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公开

  一是按照《乐清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发布和审核暂行规定》,有效落实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对主动公开的公文或其他信息的发布和保密情况,由拟搞人在发文稿上注明对该公文的公开意见后,由科室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核稿、单位领导审签后发布。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或涉及其他部门的,我们规定应当送交上级部门审批或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经批准或确认后再予以公开。二是及时汇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要求和《关于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

  (三)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载体的同时,还通过加强本社门户网站的建设,以及与新闻媒体合作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市社网站由专人发布本社的各类信息,并做好本社的政务微博信息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4年,本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89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23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4年,本社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五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依托“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作为本社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政务微博作为第二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本社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本社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本社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4年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个别政府信息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加大对该项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强化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我社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的相关信息的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本社网站、微博的建设,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