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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5-01344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5〕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3-09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全市渔业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虹桥镇人民政府等6个先进单位和陈湖丰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渔业系统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奋力拼搏,为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

  附件

  2014年度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6个)

  虹桥镇人民政府  大荆镇人民政府

  雁荡镇人民政府  清江镇人民政府

  盐盆街道办事处  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先进个人(10名)

  陈湖丰 章忠红 薛微英 朱立曼 王亦逍

  张彭余 郑亦周 林安娜 吴明浩 施平波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5〕9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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