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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树新形象、做好榜样”
时间:2015-04-10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

 

乐教监〔2015〕4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落实“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

现将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落实“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执行。

 

                                 乐清市教育局

                                  2015年3月30日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纪检组,乐清市纪委、监察局。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树新形象、做好榜样”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严于律己、谦虚文明、忠诚务实的良好形象,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根据乐清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树新形象、做好榜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纠正“不担责、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的“四不”现象,不断增强忠诚意识、学习意识、团队意识、形象意识和效率意识,不断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    主要内容

围绕树新形象、做好榜样,认真实施以“五强化、五注重、五提升”为重点的“三五”工程,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忠诚意识,注重党性锤炼,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

1.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对照“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三严三实”要求,通过集中学习、分组讨论,查摆问题、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召开组织生活会等环节,深入查找自身有否存在“信仰迷失、立场错位”、“口无遮拦、乱评妄议”、“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说情拉票、跑风漏气”、“以案谋事、谋私、谋利”等问题或倾向,并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出承诺。通过专题教育活动,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普遍接受一次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得到一次党性党纪“大体检”,真正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同时,抓好专题教育监督检查,对每位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开展“忠诚 干净 担当”大讨论活动。4月份起,结合“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党章党纪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忠诚 干净 担当”大讨论,深入思考“如何体现忠诚、如何做到干净、如何敢于担当”,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树新形象、做好榜样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落到实处。

3.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政令畅通,坚决执行市委、市纪委的决策部署,高效优质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要着力解决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虚假执行、应付执行等问题。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开展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

4.严格个人事项填写报告制度。8月份起,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写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事项的范围和时间节点,规范具体程序和要求,确保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掌握干部职工重大事项变化情况,避免情况不明和工作失误,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充分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对组织的忠诚。对不按规定填写报告以及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的,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处理。

(二)强化学习意识,注重素质培养,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5.深化“书香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坚持“清风讲坛”和“周一夜学”制度,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文化沙龙”、“心得交流”等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养成学习、思考、实践、感悟的自觉习惯,切实解决学习动力不足、氛围不浓、效果不佳等问题。深入开展“好书月月读”活动,通过“品书、荐书、评书”的方式,营造人人读好书的良好氛围,要求纪检干部每月至少读一本好书并做好读书笔记,鼓励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年终将筛选优秀作品汇编成册。

6.开展“岗位结对、导师带培”活动。健全完善以老带新、导师带培制度,根据岗位工作和业务能力需求,通过岗位练兵、现场观摩、以案代训、跟班轮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7.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5月份起,围绕政治理论、思想作风、业务技能、法律纪律等内容,及时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素质、拓展视野。

8.全面加强应知应会业务学习。每年参加测试内容不少于3个篇目,确保应考对象3年内通过合格测试。积极选拔人员参加温州市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营造业务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团队意识,注重关爱激励,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

9.开展“和谐团结”创建。要健全完善内部协作制度,加强工作联动,实现内部力量有效整合。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干部专题谈心谈话每半年不少-6-于一次。通过谈心谈话,切实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引导。

10.加强系统内部沟通交流。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的关心关爱,积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登山、球类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进沟通了解,增强团队精神,创造和谐活跃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集体观念和归属感,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11.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干部的贡献率,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日常管理考核评分制,把完成重大任务、推进重大项目、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相挂钩。

(四)强化形象意识,注重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正面影响力

12.积极参加“十佳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按照“严于律己、谦虚文明、忠诚务实”的要求,参加评选“十佳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榜样作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谦虚、负责、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切实赢得各界的信任和尊重。

13.强化服务意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问计到基层、督导到基层、接访到基层、回访到基层、服务到基层的“五到基层”活动,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联系学区、学校、幼儿园的“四联系”制度,加强与基层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并进行相应的测评。

14.严格管理监督。完善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流程,建立纪检监察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和廉政责任制,规范行使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权,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执行温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对照“温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要求和“两局两场”规定,全面开展行为自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严肃处理抹案子、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调整不适合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

(五)强化效率意识,注重务实创业,进一步提升工作驱动力

15.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结合全年工作部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走访调研,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今年秋季开学后,局纪委书记要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提出对策,高质量撰写调研文章。

16.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对照温州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和市委“赶超发展看落实”考核内容,全面落实全年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以岗位目标责任制、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为重点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工作督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17.健全内部问责机制。认真执行《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试行)》,对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按照客观公正、权责一致、促进工作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把履职和问责结合起来,把问责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进一步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推进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要举措和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强化部署推进,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得到全面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专门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支小琴同志担任负责抓好活动。

(三)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工作计划,强化责任,严格要求,积极参与,与市纪委一起,形成上下联动狠抓落实。树立正面形象,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正能量,进一步营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促落实。要正确处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相辅相成,切实形成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正确导向和工作合力。要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达到锻炼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