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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港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湾港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管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本 报告中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工作。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在我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领下,我小组办公室成员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向市政府信息中心报反映部门工作动态。同时,我管委会还通过港区独立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加强重点事项公开力度。力求更快更好的把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管委会、投资公司、基础建设公司、党委、抄告单等相关发文共206个,主动公开的共25个,乐清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及独立网站发布信息共26篇,内容涵盖乐清湾港区工程建设、招商选资、政策处理、项目审批和党建等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管委会2014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管委会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整合了发布渠道,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动态公开运行过程和规范公开内容形式上还略显不足。 2015年,我管委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府信息办的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特别是在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格式和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政府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不断坚持和仔细认真的细致性工作。我管委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 〇 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