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高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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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引导普高学校多样化办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乐清市2015年初中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乐教〔2015〕6号)精神,现就2015年普高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2015年具有乐清市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乐清中学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7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普通高中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与各公办普高特长招生项目相应的体育、艺术或文学特长(详见各附件)。 二、招生学校、特长生项目及名额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凭中考报名学校(初中)出具的2015年中考准考证号、正面免冠单寸照片2张、户口册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书材料,在5月14(星期四)到所报考特长类别第一志愿公办普高学校教务处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及初步报考志愿(初步报考志愿每生最多只能填2所,仅供普高招生学校参考;正式录取时将以考生在网上温州市中招系统统一填报的特长生录取志愿为唯一依据)。 四、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乐清市四中、大荆中学2校的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合格且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及特长加分,下同)不低于全市普高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写相应学校的特长生志愿,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校的特长生招生办法须报经教育局审核,详见该校网站。 乐清中学、乐清市二中、乐清市三中、虹桥中学、柳市中学和白象中学6所省级重点中学,全市统一实行特长生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地点和时间如下: 专业测试地点:乐清中学(含体育类、艺术类、文学类特长生); 专业测试时间: 5月24日(星期日) 五、专业测试内容及标准 详见附件1至附件9。 六、专业测试成绩公示 对上述6所省级重点中学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的考生,市教育局于5月29日前在乐清教育网公告公示栏予以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乐清市四中、大荆中学2校的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由学校报教育局审核后自行公示)。 如有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招生学校本次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特长生预录取资格,所空缺特长名额不再递补,转为公费统招。 七、特长生志愿正式填报时间 专业测试成绩测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6月下旬我市中考成绩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网上登录温州市中招系统正式填报特长生报考志愿(每生每批限报1所普高特长志愿,未及时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详见6月份下发的《2015年乐清市高中招生指南》有关说明。已通过各校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2015年温州市初中升学学业考试(含文化科目、体育、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等)和综合素质评价,并达到招生学校的特长项目录取要求及乐教〔2015〕6号文件规定的各类普高录取规定。 八、特长生录取 6月下旬,市教育局将根据考生成绩、已通过学校专业测试的考生所填报的特长生志愿、各校特长生招生办法等组织普高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具体录取时,在专业测试、学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填报的录取学校项目要求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专业测试成绩同分,则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详见各附件。 录取时,先录取特长生志愿。 九、有关工作 (一)各普高特长生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并在学校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二)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招生学校在学校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同时公示本校特长生招生项目、招生名额等相关内容。 (三)全市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普教科、监察室负责监督指导。相关招生学校可派遣1名教师或领导(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到专业测试学校参加现场监督。 (四)特长生专业测试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外聘评委有关费用由各招生学校分别承担。 特长生招生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 1.乐清市省级重点中学2015年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2.乐清市省级重点中学2015年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3.乐清市省级重点中学2015年文学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4.体育特长生田径项目及评分标准 5.篮球特长生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6.足球特招生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7.羽毛球特长生项目测试细则 8.文学特长生评选综合表 9.2015年乐清市普高特长生招生报名表 2015年5月7日 附件1 乐清市省级重点中学2015年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学籍在乐清市,报考乐清中学年龄不超过17周岁即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余省级重点中学年龄不超过18周岁即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男运动员要求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运动员要求1.60米及以上,其中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可适当放宽(报名时核实)。 (三)初中阶段乐清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前六名获得者。 (四)报考篮球和足球特长的考生(仅招男生),要求初中阶段必须参加过乐清市级以上(含乐清市级)比赛,且为参赛队的主力队员;乐清中学篮球录取的队员原则上以外线队员为主,如内线队员特别优秀的则择优预录取。 (五)报考羽毛球特长的考生,要求初中阶段必须参加温州市羽毛球比赛单项获前六名或乐清市羽毛球赛单项获前三名。 二、报名办法 考生带正面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和获奖证书,凭所在学校证明(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及户口册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于5月14日(星期四)到相关学校教务处报名,同时填写《2015年乐清市普高特长生招生报名表》,交验获奖证书原件(附复印件)。 报名咨询电话:乐清中学62066761;乐清市二中62588573,62587650;乐清市三中57181358;虹桥中学13968735791;柳市中学61722620 ;白象中学57120501。 三、测试内容 (一)田径项目:测试内容包含形态指标(运动员净身高,10分),身体素质指标(立定跳远成绩,10分),专项指标(专项成绩,100分),满分为120分。测试考生特长项目,并测试第二个项目作为参考。评分标准见附件4。 (二)篮球项目:测试内容包含助跑摸高占20%、投篮占20%、往返运球投篮占20%(含技评5%)、比赛能力占20%、教练员综合评估占20%;满分为100分。详细测试方法、评分及技评标准见附件5。 (三)足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30米跑占15%;定位球传准占15%(达标10%+技评5%);运球绕杆射门占15%(达标10%+技评5%);比赛占35%;教练员综合评估分占20%;满分为100分。详细评分及技评标准见附件6。 (四)羽毛球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技术和比赛实战能力;基本技术:发球(10分+10技评),杀球(10分+10技评),5次低重心移动(10分),1分钟双摇跳绳(10分);比赛实战能力(4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7。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5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乐清中学田径场。 五、录取方法 根据专业特长测试成绩,择优决定各校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结果于测试当日上报教育局,并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学校。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在乐清教育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招生要求,依据宁缺勿滥的原则,预录取名额可以少于实际招生名额。 (一)乐清中学 1.专业测试成绩 田径特长生根据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14人;篮球、足球、羽毛球特长生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学业考试成绩 (1)田径项目: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60分。其中,专项成绩90分以上者,不低于全市普高录取最低分数线;县市级及以上比赛中成绩或本次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成绩特别优秀(达到2015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高中甲组前八名或2015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市初中特色项目初中组前四名),可在全市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再下降100分。 (2)羽毛球项目: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90分;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在85分以上者,不低于全市普高录取最低分数线。 (3)篮球项目:术科测试成绩70-79.9分,学业水平成绩不低于590分;术科测试成绩在80-89.9分,学业水平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高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浙江省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温州市级比赛中取得团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术科测试90分及以上者,身体形态突出(1米90以上)者,可在全市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再下降100分。 (4)足球项目:术科测试成绩在70-79.9分之间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90分;术科测试成绩在80-89.9分者,不低于全市普高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浙江省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温州市级比赛中取得团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术科免试或术科测试90分及以上者,可在全市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再下降100分(具体录取时,术科免试者优先录取)。 (二)乐清市二中 1.专业测试成绩:田径项目不低于50分;篮球项目不低于80分;羽毛球项目专业测试成绩须列全市前2名。 2.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乐清市三中 1.专业测试成绩:田径特长生不低于50分,篮球特长生不低于70分,羽毛球特长生不低于80分。 2.学业考试成绩:田径、篮球特长生不低于全市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羽毛球特长生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60分。 (四)虹桥中学 1.专业测试成绩(田径):不低于60分; 2.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柳市中学 1.专业测试成绩(田径):不低于50分; 2.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5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或参加温州市级比赛获前三名者,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全市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白象中学 1.专业测试成绩(篮球):不低于60分; 2. 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50分。 六、其他事项 (一)如有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本次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空缺特长生名额不再递补,转为该校公费统招。 (二)体育特长生正式录取后应积极参加有关项目训练及有关赛事,否则招生学校有权提出取消该生特长生招生资格。 附件2 乐清市省级重点中学2015年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相貌良好(美术学生对五官体貌不作要求),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学籍在乐清市;报考乐清中学年龄不超过17周岁即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余省级重点中学年龄不超过18周岁即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相对应的项目特长生: (1)在初中阶段参加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器乐、舞蹈、美术)比赛个人项目获县(市、区)二等奖以上;音乐类集体项目(合唱、群舞、合奏)中担任主要角色者(合唱的领唱或声部长、群舞的领舞、合奏的领奏)获县(市、区)一等奖以上。 (2)器乐类获得中央音乐学院等正规艺术机构颁发的考级证书八级及以上。 (3)在初中阶段通过了浙江省艺术特长生A、B等级水平测试的学生。 (4)未参加过艺术节比赛,但专业特别优秀者(音乐特长生经学校现场考核确认后予以报名;美术特长生提交素描写生作品经学校考核确认后予以报名)。 二、报名办法 考生带正面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和获奖证书,凭所在学校证明(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及户口册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艺术特长考生于5月14日(星期四)9:00~16:00到相关中学教务处报名,同时填写《2015年乐清市普高特长生招生报名表》,交验获奖证书原件(附复印件)。 报名咨询电话:乐清中学62066761;乐清市二中62588573;市三中57181358;虹桥中学13868781099(西画),13868898877(声乐);柳市中学61722620;白象中学57120501。 三、测试办法 1.声乐(100分):①自选歌曲一首(自带伴奏CD或usb或钢琴伴奏老师等)70分;②听音模唱(单音或音组)15分;③简谱视唱15分。 2.器乐(100分):①自选乐曲和练习曲各一首(曲目自选,除钢琴外乐器自带)80分;②视奏(12小节左右的一个片段)20分。 3.舞蹈(100分):①自选成品舞蹈一个(伴奏自备)70分;②基本功测试30分。 4.绘画(西画或国画,100分) (1)西画:①素描(静物)写生100分;②色谱辨认通过。 (2)国画:①临摹(临本自备)60分;②创作40分。 5.书法(100分):①临摹(临本自备)60分;②创作40分。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5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乐清中学。 五、录取办法 1.预录取 根据专业特长测试成绩择优确定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结果于测试当日上报市教育局,并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学校。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在乐清教育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招生要求,依据宁缺勿滥的原则,预录取名额可以少于实际招生名额。 2.正式录取 已取得专业合格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达到招生学校所要求的学业考试成绩要求。 (1)乐清中学 ①专业测试成绩:声乐须居全市前5名;器乐须居全市前4名;舞蹈须居全市前4名;西画须居全市前15名。 ②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600分。 (2)乐清市二中 ①专业测试成绩:声乐须居全市前3名;国画和书法不低于70分,西画不低于80分。 ②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600分。 (3)虹桥中学 ①专业测试成绩:美术(西画)须居全市前18名;声乐须居全市前8名。 ②学业考试成绩:美术(西画)、声乐均不低于600分。 (4)柳市中学 ①专业测试成绩: 美术(西画)不低于80分;音乐(声乐、器乐)特长生须在全市参加专业测试考生中排名前12名。 ②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75分; (5)乐清市三中 ①专业测试成绩:美术(西画、书法)特长生不低于80分,音乐(声乐、器乐)特长生须在全市参加专业测试考生中排名前12名。 ②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80分。 (6)白象中学 ①专业测试成绩:西画不低于70分; ②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570分。 六、其他 1.如有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本次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艺术特长生正式录取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学习训练,无条件参加有关赛事和活动,否则学校有权提出取消该生特长生招生资格。 附件3 乐清市省级重点中学2015年文学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相貌良好,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学籍在乐清市,初中阶段未休学、留级,报考乐清中学年龄不超过17周岁即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白象中学年龄不超过18周岁即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乐清中学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曾在正式刊物(含《语文小报》)上发表文章3篇(含)以上(总字数累计2000字以上)。 2.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华“圣陶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鲁迅青少年文学奖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在温州市教育局(含)以上举办的正式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获乐清市教育局“小文学家”提名奖及以上荣誉。 (三)报考乐清市三中的考生须符合下列二项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曾在正式刊物(含《语文小报》)上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 2.在初中学校文学社刊物发表文章2篇及以上。 (四)报考白象中学的考生放宽到没有获奖或正式发表,但有在初中学校文学社刊物发表的对文学有特殊爱好的优秀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考生带正面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和获奖证书,凭所在学校证明(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以及户口册或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文学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中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于5月14日(星期四)9:00-16:00到乐清中学、市三中或白象中学教务处报名(不符合乐清中学报名条件但符合乐清市三中和白象中学报名条件的可直接到市三中或白象中学报名),同时填写《2015年乐清市普高特长生招生报名表》,交验获奖证书原件(附复印件)。 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后附上近期作品5篇。 报名咨询电话:乐清中学62066761;市三中57181358;白象中学57120501。 三、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分为文学创作和文学素养两部分,满分100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8。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5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在乐清中学艺术楼。 五、录取办法 (一)依据文学特长评审综合成绩确定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将结果于测试当日上报市教育局,并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学校。专业合格预录取名单在乐清教育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招生要求,依据宁缺勿滥的原则,预录取名额可以少于实际招生名额。已取得专业合格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专业测试成绩要求:乐清中学文学特长评审综合分要求在80分以上;乐清市三中在65分以上;白象中学在60分以上。 (三)学业考试成绩要求:乐清中学不低于620分;乐清市三中不低于590分;白象中学不低于570分。 在专业测试、学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要求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其他 如有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学校本次文学特长生招生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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