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营业性演出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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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期,文化部通报了河北邯郸“2·15淫秽表演案”和江苏沭阳“2·27淫秽表演案”。案中指出,“脱衣舞”等违法演出在农村地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且多在祠堂演出,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脱衣舞”等演出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巡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对农村地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排查力度,彻底清理和制止接纳“三无”演出团体,依法查处低俗色情营业性演出。完善农村文化信息员制度,各镇街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员的作用,结合巡查掌握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监管对象“浮出水面”。 二、强化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严厉打击营业性演出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搭台、大蓬演出和游艺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物资交流会、庙会等民俗演出活动及大型组台演出的现场监管,并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加强安全检查。 三、发挥属地管理。各镇街要积极调动义务监督员队伍、社区干部等各方力量,督促当地老年协会,不准将现有祠堂、老年活动中心等场地出租给营业性表演团体进行非法演出。配合执法部门增强检查执法力度和频度,排摸、掌握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四、加大农村演出市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以法律法规、案例为重点,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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