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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乐清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5-01379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5〕2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6-1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乐清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乐清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乐清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乐政办函〔2012〕115号)和《乐清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1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824.21km2, 其中高易发区面积2.33km2,主要分布于西北部的仙溪镇庄屋村、砩头村、显圣门村和芙蓉镇南充村、竹龙岙村;中易发区面积61.60km2,主要分布于大荆镇北部、仙溪镇中部和芙蓉镇西部,零星分布于雁荡镇、淡溪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柳市镇和北白象镇;低易发区面积760.28km2,主要分布在除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外的低山丘陵、残丘及海岛地区。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

  经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后,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70处(详见附件1),其中滑坡58处、崩塌63处、泥石流49处。全市除天成街道外,其余16个镇街均有分布,其中仙溪镇(50处隐患点)、芙蓉镇(25处隐患点)、大荆镇(21处隐患点)、柳市镇(15处隐患点)和乐成街道(12处隐患点)等5个镇街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分布在北部、西部的低山丘陵区和丘陵沟谷地带,这些地区山体相对高差较大,斜坡自然坡度较陡,在自然条件下或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下,易发生泥石流、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南部丘陵地区,修建道路、居民建房和开山采石等人为工程活动较强烈,对山体进行开挖的现象较为普遍,易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三)不稳定斜坡

  经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全市调查发现不稳定斜坡61处,分为54个重点巡查区(详见附件2)。全市除盐盆街道、翁垟街道和清江镇外,其余14个镇街均有不稳定斜坡分布,集中分布于乐成街道、白石街道、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芙蓉镇和仙溪镇等7个镇街。中部、南部的不稳定斜坡以切坡建房、开山采石等工程活动形成的人工边坡为主,主要分布于平原与丘陵山区交界处,稳定性差,威胁对象主要为工业厂房,人员密集,危害程度大。北部的不稳定斜坡以自然斜坡和农村建房切坡形成的边坡为主,主要分布于山区居民点的屋后及后山斜坡,稳定性相对较好,威胁对象主要为民房,危害程度相对较小。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

  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时段,是重要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

  全市17个镇街均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其中仙溪镇、芙蓉镇、大荆镇、柳市镇、乐成街道、雁荡镇、淡溪镇、清江镇和白石街道等9个镇街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镇街。乐成街道东门村、金溪村、北门村、仓桥村,城东街道后所村,城南街道界岱村,白石街道钟前村,石帆街道绅坊村,柳市镇黄华村、黄华关村,北白象镇琯头村,虹桥沙港头村,淡溪镇埭头村、赤岩坑村、硐垟村,芙蓉镇竹龙岙村、南充村,大荆镇大岩头村,仙溪镇蔡家岭村、石碧岩村、仙人坦村、庄屋村、高塘村、砩头村、显胜门村,雁荡镇能仁村等26个村庄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村庄。

  全市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以及山区农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小流域沟谷沟口和公路边坡等地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重点防范点

  2015年度全市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分别为:仙溪镇仙人坦村东沟泥石流(YQS269)、小坑村泥石流(YQS026)、石碧岩村小竹园泥石流(YQS032)、蔡家岭村下潭泥石流(YQS016)、庄屋村礼堂后山崩塌(YQS114),大荆镇大井头村宝贝幼儿园后山滑坡(YQS456),芙蓉镇竹龙岙村东侧滑坡(YQS138)、南充村北侧坡面泥石流(YQS301),淡溪镇埭头村下埭头滑坡(YQS157),石帆街道霞雪村后山滑坡(YQS359),白石街道钟前村滑坡(YQS323),乐成街道北门村清河北路128号等屋后崩塌(YQS349)、东门村东塔路95-98号滑坡(YQS217),城东街道云岭村浙江德首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后山崩塌(YQS453)。

  三、主要防治任务和措施

  (一)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十三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要求,总结梳理“十二五”规划期间全市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台汛期基层防灾体系建设专题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明确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制。不断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责任制,通过签订防灾责任书等形式,理清地质灾害防治事权,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市、镇街、村三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完成《镇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镇街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工作职责,健全以“镇街为主体,群测群防员为基础”的基层地质灾害防灾体系。

  (三)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全面完成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转化应用,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对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地质灾害重点巡查区开展巡查检查和动态管理,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要在主汛期前对居民集中区、学校、集镇以及交通线路、重要基础设施、旅游景点组织开展现场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街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和工程建设实施时,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坚持工程建设配套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同时开展的 “三同时”制度。相关管理部门和防治主体要落实防治措施,切实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四)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进一步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监测队伍,确保全市170处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54处地质灾害重点巡查区逐一落实巡查员。加强群测群防员的技能培训,使其能做到“知道灾害隐患及危害、知道应急转移路线和安置点、知道险情上报途径、知道监测要求”的“四应知”和“会设立监测点、会简易监测方法、会记录分析判断监测数据、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四应会”。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继续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警)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短时实时预警,进一步提高预报(警)的精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平台等载体快速传递地质灾害和气象预报(警)信息,确保及时发送到基层一线。对天成地面沉降区,市国土资源局要组织力量,按时完成定期监测任务。

  (五)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充实应急分队和专家队伍,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救大险,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应急迅速”的反应机制,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各镇街要编制或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重点防范村、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并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严格执行灾害预报、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值守等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灾情,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有关突发险情、灾情必须按速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一旦出现灾险情,必须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调查、应急会商和应急排险,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科学有效处置,防止险情灾情进一步扩大。

  (六)抓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大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力度,按照《全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工作要求和温州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今年要完成900人的避让搬迁任务,重点是完成避让搬迁后原建筑物拆除任务。多渠道筹措和落实治理资金,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工程治理。实行地质灾害“阳光治理”,推进资质单位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环节,切实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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