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5/2015-136698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5-06-11 16:3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5- 06- 11 16 : 35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管理创新,我局将信息公开作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据《条例》,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市科技网站建设、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组织召开会议:明确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二是编制《乐清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乐清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重大决策、资金管理、人事任免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以供外界了解科技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范工作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建立和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年期间,我局公开的信息涉及通知公告、机构职能、政府自身建设、政务动态、计划总结和概况信息等内容。今年累计发文51个,属于主动公开的有20个;其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12条。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我局及时更新乐清科技信息网站的内容,便民知情的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本单位的形象。

  (二)主要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动态、机构职能、领导成员、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板块,可以提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市科技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指定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0个,收到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科技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科技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时效需进一步提高。

  今后,一是要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及人员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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