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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港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湾港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 2010 年我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2010年,我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重点事项公开力度。力求更快更好的把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在部署、指导、检查工作中,坚持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管委会、投资公司、基础建设公司、党委、抄告单等相关发文共136个,主动公开的共12个,暂无乐清信息平台及独立网站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管委会2010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管委会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管委会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质量和时效需要不断加强。 2011年,我管委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府信息办的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各个环节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更便捷的工作平台。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0年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