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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港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湾港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我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下称“《条例》”) , 结合港区开发建设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2009年我委把深入学习《条例》和现有实际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管委会、投资公司、基础建设公司、党委、抄告单等相关发文共131个,主动公开的共15个。在乐清信息平台和独立网站暂无发布消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管委会2009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不断坚持和仔细认真的和具有时效性的细致性工作。今年,我管委会在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上略有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规范管理,力求更有效及时的公开信息。树立良好形象,全面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9年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