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征兵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的通知
|
|
各社区、村(居)、镇属各单位: 为圆满完成2015年度夏秋季征兵任务,根据乐征办〔2015〕1号文件精神和市人武部征兵工作具体部署,结合我镇今年征兵任务,经研究,决定于7月在全镇开展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芙蓉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2015年征兵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芙蓉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朱和章 副组长:林孟伦 朱宝斌 成 员:林贤平 倪孟千 林朝孟 黄昌飞 章彬彬 陈建海 陈鸣勰 夏昌龙 候兴繁 蔡凌智 卢贤雷 陈冠宇 郑刚杰 施焕勇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政审组、秩序维护组、后勤组,倪孟千兼任征兵办公室主任,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电话:62299608。卢贤雷兼任宣传组组长,郑刚杰兼任政审组组长,候兴繁兼任秩序维护组组长,林贤平兼任后勤组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从镇机关各办公室抽调。 二、初检初审对象、年龄、范围 今年夏秋征兵在征集对象和范围上,继续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2015年12月31日前满18至20周岁(出生时间为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对高职(专科)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女兵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征集,征集对象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初检时间安排2015年7月19日至20日两天。各社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雁 湖 社 区:7月19日上午(7:30——11:30); 芙蓉、小芙社区:7月19日下午(14:00——17:00); 岭底、岭外社区:7月20日上午(7:30——11:30)。 四、体检站设置 体检站设在芙蓉中学(前垟村)。体检项目科室按登记、身高体重、视力、五官、血压、外科、内科、主检、血检、照相、初审的顺序设置。科室医生从芙蓉中心卫生院抽调组成。增加吸毒项目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 各社区、村居要切实加强征兵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分析本单位征兵工作形势,工作做在前,宣传发动赶在前,努力适应征兵时间调整带来的形势变化。村双委要正确处理好征兵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周密计划,尤其是民兵连长要具体抓,抓具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召回外出经商、务工、上学的适龄青年回乡参检。各村上站初检统一组织,按时到站,通知参检青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带队干部携带村委会公章。同时要确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一个不漏上站体检,努力为部队提供优质兵源。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营造参军报国的浓厚氛围。 根据我镇近几年征兵工作的情况来看,适龄青年和可征兵源基数相对减少、入伍后发展潜力越来越窄、退伍安置越来越难,使部分应征青年的入伍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些情况的出现给征兵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开展依法服兵役和参军保家卫国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 要突出抓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强化国防责任意识,利用初检时机宣传网上征兵新规定,提高网上兵役登记率和应征报名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协作,科学安排,确保预征对象的数质量。 征兵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针对去年征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着重加强在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工作的力度,确保初检工作顺利进行。初检工作结束后,要立即展开初审走访和病史调查工作,调查人员必须做到“五走访”:家长、邻居、学校、工作单位、附近医院。派出所要选派业务熟、有一定初审经验的民警参加初审工作,确实掌握预征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社会现实表现,确保新兵质量,圆满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 附件:1、芙蓉镇征兵初检上站青年指导数 2、二〇一五年征兵标语口号 3、芙蓉镇二〇一五年征兵工作计划表 芙蓉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抄送:乐清市人武部 芙蓉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