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城南街道马车河菜市场迁建工程追加建筑面积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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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城南街道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要求城南街道马车河菜市场追加面积的立项报告》收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76号文件精神,研究同意乐清市城南街道马车河菜市场追加面积建设项目立项。并批复如下: 该项目为菜市场建设项目,追加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按省四星级农贸市场建设。追加投资350万元,资金自筹。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并做好与乐发改投资〔2015〕153号文件的衔接。 本立项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有关手续有效,逾期自行作废。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7月27日 抄送:乐清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