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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5-01222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5〕4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8-1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乐清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乐政发〔2015〕55号)精神,个人建房用地审批权限下放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提高个人用地审批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现刻制“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等17枚印章,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原“乐清市人民政府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专用章(1)”等3枚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1.启用的新印章名单及印模

     2.废止的旧印章名单及印模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附件1 

  启用的新印章名单及印模 

    

  一、启用的新印章名单 

序号 

镇街 

印章 

1 

柳市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 

2 

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2 

3 

虹桥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3 

4 

淡溪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4 

5 

清江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5 

6 

芙蓉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6 

7 

雁荡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7 

8 

大荆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8 

9 

仙溪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9 

10 

乐成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0 

11 

城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1 

12 

城南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2 

13 

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3 

14 

盐盆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4 

15 

白石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5 

16 

石帆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6 

17 

天成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个人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专用章(17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5〕41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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