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乐政发[2015]68号文件《乐清市农村历史遗留违建住宅处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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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相关办公室: 现将乐政发[2015]68号文件关于《乐清市农村历史遗留违建住宅处置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城南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06日 附件下载:城南街办〔2015〕100号关于转发乐政发[2015] 68号文件《乐清市农村历史遗留违建住宅处置办法》的通知附件.aip 附件下载:城南街办〔2015〕100号关于转发乐政发[2015] 68号文件《乐清市农村历史遗留违建住宅处置办法》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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