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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乐清市乐翁围海工程建设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5-01227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5〕4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09-1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乐清市乐翁围海工程建设办公室的通知》(乐市编〔2015〕43号)精神,设立乐清市乐翁围海工程建设办公室。现刻制“乐清市乐翁围海工程建设办公室”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启用的印模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5〕48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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