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素养比赛的通知
时间: 2016- 11- 16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字体:[ ]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中职教育现代化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充分展示中职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和综合素养,经研究,决定举行乐清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素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与要求

本次比赛活动共包括六大类赛项。

(一)征文类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抒发对党、国家和民族的热爱之情,感悟成长经历中的正能量,表达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思考和行动。二是深刻理解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表达学生在践行工匠精神过程中的行动、收获和感悟。

要求:报送征文稿,体裁不限,要求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提交电子文本,每校报送5-10篇。

(二)演讲类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抒发对党、国家和民族的热爱之情,感悟成长经历中的正能量,表达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思考和行动。二是深刻理解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表达学生在践行工匠精神过程中的行动、收获和感悟。

要求:撰稿和演讲必须为同一个人。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时间为6-8分钟,每校报送3-5人。

(三)职业生涯设计类

内容:结合学生所学专业进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成长信心、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素养,及早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学思结合、知行统一。

要求:职业生涯设计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不超过3000字,提交电子文本,每校报送5-10篇。

(四)摄影类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围绕“师徒情”和“职场人”,表现师生、师徒之间在校园文化生活、实训实习等场景中的真情画面,聚焦职场风采。二是展现学生在志愿服务、校园学习生活、企业实践等过程中的成长足迹,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

要求:摄影类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每校至少报送作品3幅。

(五)视频类

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可任选其一。一是围绕“师徒情”和“职场人”,表现师生、师徒之间在校园文化生活、实训实习等场景中的真情画面,聚焦职场风采。二是展现学生在志愿服务、校园学习生活、企业实践等过程中的成长足迹,反映当代中职学生阳光自信、乐观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青春正能量。

要求:视频类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紧扣主题进行人物刻画、故事演绎、情景再现。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校至少报送作品1个。

(六)才艺展演类

内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人文道德素养。鼓励学生多角度展示自身艺术修养、文体特长、兴趣爱好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素养。

要求:才艺展演类作品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歌舞、器乐、曲艺、朗诵、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非舞台作品包括书画、手工艺品等,非舞台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要求:长、宽、高均不超过1m(字画作品不限尺寸),重量不超过2.5kg。超过以上规格的,将作品拍摄成不超过3分钟的视频(包含全方位作品展示及作品说明)刻成光盘寄送。每校至少报送作品3个。

二、比赛时间

十二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四、比赛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提高认识,积极发动,结合学校德育、美育工作,在11月份中、下旬全面开展以“弘扬工匠精神,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的“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切实把竞赛活动作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素养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实现活动育人,过程育人。

(二)严格评选,确保质量。各校要认真组织评审,进一步提高参加作品的质量,充分展示我市中职学生良好风貌和形象。要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和坚持公平公正评选相结合,严格把关,杜绝作品剽窃抄袭和将往届作品重复参赛。所有赛项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之后。

(三)规范要求,按时报送。各校请于11月28日前将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及作品报市教研室,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150558922@qq.com。同一作者、同一项目限报一件作品。征文类、演讲类、摄影类、职业生涯设计类的作者为1人;视频类项目的作者不超过6人;才艺展演类项目的舞台作品限报8人,非舞台作品不超过4人;征文类、摄影类、职业生涯设计类指导教师限报1人,演讲类、视频类和才艺展演类指导教师限报2人。本次比赛按赛项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附件:1.参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2.参赛项目作品登记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docx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