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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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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乐清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发布项目储备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包括现代农业提升发展(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机化促进工程等项目专项资金。 二、储备项目范围 现代农业提升发展项目、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农机化与智慧农业项目。 三、资金扶持方向和补助标准 (一)扶持方向:现代农业提升发展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发展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具体包括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农业“两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模式及农作物秸秆利用等,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先进适用技术、新品种示范等。农机化促进工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发展农机化和智慧农业,加大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机化、设施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主要用于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智能化农机装备的引进示范等。 (二)补助标准:现代农业提升发展项目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的单个项目省补标准不低于25万元,其中市场主体承担的要求自筹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对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适当加大扶持力度。农机化与智慧农业项目的单个项目省补标准不低于投资额70%,投资额30万元起补,对承担公益性建设内容的适当加大扶持力度。 四、申报主体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技推广机构、家庭(合作)农场等法人和自然人。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登录浙江省农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填写“乐清市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申报表需经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对申请项目建设主体资格、项目的真实性和建设内容、立地环境条件等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以文件形式推荐申报(一式两份)。 现代农业提升发展项目报市农业局产业信息科,联系电话:61889288;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项目报市农村能源办,联系电话:61889267;农机化与智慧农业项目报市农机管理总站,联系电话:62522547。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要求: (一)项目要符合《乐清市粮食功能区规划(修编后)》、《乐清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项目区土地或山林权属清晰,承包、转包周期较长。 (三)项目要具备一定的规模。 附件:乐清市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