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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6-01807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6〕6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1-26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完成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见《2016年度乐清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乐政办发〔2016〕45号)。

  三、考核方式步骤

  (一)自查自评。2016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对照《2016年度乐清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自评,并对照上述相关标准以正式文件形式(附电子文档)向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叶万里,联系电话:61880600,电子邮箱:33855937@qq.com)报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17年度工作思路及考核相关材料。

  (二)全面评查。2016年12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视情况进行抽查。

  (三)综合评定。2016年12月中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确定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对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排名,予以通报。综合评价排名前3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前6名的市有关单位为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四、考核结果运用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作为2016年度考绩、“六型”机关创建、法治建设(法治政府)考核的依据。

  附件:2016年度乐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对象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

  2016年度乐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对象名单

  一、市有关单位

  市发改局(粮食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体育局、市风景旅游局、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市审管办、市资管办、市国税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市烟草专卖局。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6〕64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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