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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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确定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机构规格的批复》(温市编〔2016〕90号)精神,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财政经费全额拨款,负责全市铁路(包括轨道交通)建设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铁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铁路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组织实施全市铁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乐清市境内铁路附属配套工程的实施方案研究、建设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负责工程政策处理、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工程竣(交)工验收、资产转移,以及工程技术、财务、档案等资料的管理。 (三)负责乐清市境内项目业主为省、温州市等有关单位的铁路工程的政策处理工作。 (四)协同项目业主为省、温州市有关单位、乐清市财政参与投资的铁路工程项目的前期研究、报批、组织实施、竣(交)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铁路建设与地方的关系,协调解决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协调处理铁路运营中的应急事件和既有铁路线控制范围内工程的审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铁路建设工作中的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策宣传等工作。 (六)负责动车站、货运站、城轨站等站前建设、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边洁化、绿化、美化等“三化”工作。 (七)负责控制工程投资;负责编制工程建设财务预算和用款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决算审核。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拟订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意见;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综合协调、调研督查、考绩考核、文秘档案、宣传培训、会务接待、信息网络、党建党群、干部人事、财务资产、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处理科 负责铁路建设用地和站场用地的实物调查统计工作;负责铁路建设用地、站场用地临时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的征收及其地面附着物、建筑物的拆迁赔偿工作;负责依法制定并执行铁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和使用方法、奖励办法等;负责协调铁路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审核征地拆迁进度和投资统计;负责政策处理资料的归档工作;指导全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 负责协调全市铁路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决算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制定有关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办法;负责铁路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保卫科 负责协调铁路建设与地方的关系,协调解决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协调处理铁路运营中的应急事件和既有铁路线控制范围内工程的审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铁路建设运营工作中的社会治安、站前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策宣传、铁路边洁化绿化美化、“五市六城”创建等相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职数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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