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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乐清市人防(民防)指挥保障中心印章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6-01805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6〕6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1-06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乐清市人防(民防)指挥保障中心的批复》(乐市编〔2016〕38号)精神,建立乐清市人防(民防)指挥保障中心。现刻制“乐清市人防(民防)指挥保障中心”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启用的印模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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