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民宿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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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民宿: 为丰富我市旅游住宿设施类型,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民宿服务质量,按照《乐清市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及民宿评分标准,市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民宿补助的民宿进行了评分。现根据评分结果,将民宿补助资金49.2万元下达给你们。以上经费在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附件:民宿补助资金安排表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印发 附件下载:民宿补助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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