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农村改水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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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农村水厂、村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改水步伐,加大农村水厂建设和改造力度,保障农村水厂发挥更好的效益,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下达2016年度农村改水补助资金112万元,其中包括温州市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奖代补资金42万元(温财农〔2016〕143号)。希你们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充分利用有限资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发动群众投资投劳,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乐清市2016年度农村改水维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12月6日
抄送:温州市水利局、乐清市府办、爱卫办。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清市2016年度农村改水维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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