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清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乐清市服务业补助和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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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乐政〔2013〕1号)文件精神,按照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审核和公示,现确定对浙江博达物流有限公司等十家单位予以奖励和补助,共计金额68.2万元。 希望受奖励企业按相关规定使用补助奖励资金,再接再励,再创佳绩。
附件:乐清市2015年度服务业企业补助和奖励资金汇总表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商务局 2016年11月28日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清市2015年度服务业企业补助和奖励资金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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