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农村供水管理绩效考评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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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农村水厂、村委会: 为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规范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活动,提高供水水质,确保供水安全,根据《乐清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办法(暂行)》、《乐清市农村供水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等规定,在严格考评的基础上,决定下达2016年度农村供水管理绩效考评补助资金80万元。希你们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充分利用有限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6年度农村供水管理绩效考评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12月6日
抄送:温州市水利局、乐清市府办、爱卫办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下载:2016年度农村供水管理绩效考评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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