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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工作报告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34/2016-177379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号:
  • 乐审管〔2016〕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6-12-16
  • 有效性:
  • 有效

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审管办对照《乐清市2016年度市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两单一网”建设 

  (一)全面清理规范权力清单涉批事项。一是开展部门权力清单和省市县三级目录库的核对工作。将部门权力清单中涉批事项与省市县三级目录库进行核对,做到事项名称、权力基本码、法律依据等一致。同时,将权力清单涉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年检、备案(告知性备案、审批性备案)、其他审批权、审核转报等六大类予以分类。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共完成事项核对949项。二是开展部门现行权力清单和二报时的事项库的核对工作。将部门现行权力清单、二报时权力清单和省市县三级目录库进行交叉比对,对一些法律依据充分且实际工作中有在操作的遗漏的审批事项予以填补。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共填补遗漏事项184项。三是开展涉批事项目录和审批系统事项核对工作。经过以上两个阶段的事项清理,形成较为固定的权力清单涉批事项目录库后,再将该目录库与审批系统内的事项进行核对,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完善。 

  (二)深入推进“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我市于2015年修订印发了《关于推行“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乐政发〔2015〕61号),推广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公布了《乐清市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5版)》,负面清单以外、符合准入标准的项目不再审批。再造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作出书面承诺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评审、施工,建立事项标准承诺、承诺公示、联合验收、全过程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我市已筛选乐清湾港区内的浙江百汇电塑有限公司、温州金通成套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厂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工程作为试点项目,目前这两个项目均已进场施工。 

  (三)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一是推进四级联动网络建设,我市四级联动网上审批系统横向联到各审批职能部门,纵向联到温州市和各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形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行政监管等于一体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同时根据乐清实际情况与需要,相继开通了网上查询、网上表格下载、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并联审批等功能。二是开展跨层级联动审批。自2014年起,乐清市推行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审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网上审批自助点,配备计算机、高拍仪等设备免费提供给办事群众使用,采集制作了56个审批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的电子印章,购置了70余台高拍仪,下发到各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给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使用,截至目前,我市已办理跨层级联动审批事项1300余件。三是开展“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试点工作。2015年以来,乐清市推行“互联网+政务”的服务新模式,开展“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试点工作,今年以来,进一步深化“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工作,全面梳理适宜网上审批的证照类审批事项,将适宜网上申报的证照初次申领、变更、补办、年检、延续等事务纳入全流程网上办理范围,实现“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扩面增项。进一步完善网络技术支撑和快递送达业务衔接,已会同市电子政务中心对政务服务网页面进行改造优化,方便办事群众通过互联网申请。我市已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证、客运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货运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医疗广告核准、排水许可证核发、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社会团体成立许可、社会团体登记注册、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等12个审批事项的“网上申请、快递送达” 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网上申请、快递送达”150余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 “三统一”管理,由市府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清理的工作,及时对本单位制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已经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保留规范性文件10个。 

  其他情况:今年审管办没有新增规范性文件,没有签订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监管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窗口设立电子评价器,当场接受群众评价,有效监督一次性告知、AB岗、否决事项双告知等制度落实到位;开通电子满意度短信评价系统,在事项办结后的特定时限内,系统自动向服务对象发送短信,征求满意度评价,有效监督提前办结制、微笑服务等措施的实施到位;每月抽取100位服务对象进行电话跟踪回访,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心声,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今年来共接受评价10400余次,其中不满意评价77次,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工作人员做出了相应处理。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市审管办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今年领导班子共开展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法等内容的学习3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法治工作分管领导积极参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市管领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加全市法律知识测试,合格率100%;积极开展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信息23条,报送简报10期。 

  2017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平台运作、审批服务事项、窗口服务、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环境形象、考核评价、网上服务等标准化建设,切实优化审批服务质量和环境。 

  二、继续深化“两单一网”改革 

  继续清理审批事项,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已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及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承接和衔接工作。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度应用,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批文库,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依法依规承接温州市级下放的审批权,基本实现县级与市级审批同权。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政发〔2013〕58号)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严格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乐清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乐审管〔2016〕5号市审管办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工作报告.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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