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第四季度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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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办: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民儿〔2014〕87号)的精神,切实保障我市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乐民救〔2014〕29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何佳欣等70名困境儿童发放2016年第四季度生活补助费共计146755元(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2016年10-12月困境儿童生活费补助发放名单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5日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印发附件下载:乐民救〔2016〕361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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