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珊溪移民市级后期扶持项目验收补助资金(第一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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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珊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促进我市移民工作有序和谐稳定发展,按照《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温财社〔2013〕790号)和《关于2016年度珊溪移民市级后期扶持资金年度预算的批复》(温民计〔2016〕10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经市移民办核准,报温州市民政局备案的1个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完成进度及有关程序规定,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共计3.79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具体分配见附件。
附件:2016年度珊溪移民市级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期资金补助分配表 乐清市移民安置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第一期.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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