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人民政府三电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路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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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路灯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函〔2013〕16号),结合2015年农村路灯建设项目申报情况,乐清市人民政府三电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相关村的路灯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核实,确定芙蓉镇上街村等50个村列为2016年农村路灯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对象,并按照《乐清市农村路灯建设费用指标体系》标准进行核算,共安排三电资金528.2万元(具体补助单位和补助金额见附件)。请各乡(镇)、街道接通知后,及时将农村路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给相关村委会,并专款专用。
附件: 2016年农村路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人民政府三电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印发
附件下载:2016年农村路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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