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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文明办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乐清市2016年“学习雷锋、做美德(最美)少年”、“向国旗敬礼”、“学长征精神做红色传人”活动组织奖的通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0/2016-1774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财建〔2016〕391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19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学区: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乐文明办〔2016 25)文件精神,我市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雷锋、做美德(最美)少年”、“向国旗敬礼”、“学长征精神做红色传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点燃未成年人对真善美的向往,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塑造美好心灵、提升道德素养、养成良好习惯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的未成年人参与到“学习雷锋、做美德(最美)少年”、“向国旗敬礼”、“学长征精神 做红色传人”等活动中,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授予育英寄宿学校等7个单位为乐清市2016年“学习雷锋、做美德(最美)少年”活动组织奖,授予育英寄宿学校等6个单位为乐清市2016年“向国旗敬礼”活动组织奖,授予大荆镇第三中学等7个单位为乐清市2016年“学长征精神 做红色传人”活动组织奖,并根据活动成效分别给予资金补助。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励,继续走在“我的中国梦”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前列,发挥好模范带动作用,在引导未成年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市各中小学校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扩大学生参与率,为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乐清市2016年“学习雷锋、做美德(最美)少年”活动组织奖名单及奖励经费 

        2.乐清市2016年“向国旗敬礼”活动组织奖名单及奖励经费 

        3.乐清市2016年“学长征精神 做红色传人”活动组织奖名单及奖励经费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文明办      乐清市教育局

20161213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12 15 日印发

 


附件下载:1.乐清市2016年“学习雷锋、做美德(最美)少年”活动
附件下载:2.乐清市2016年“向国旗敬礼”活动组织奖名单及奖励经费
附件下载:3.乐清市2016年“学长征精神 做红色传人”活动组织奖名单及奖励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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