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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文明办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乐清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结果和下达补助经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0/2016-17740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财建〔2016〕390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19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学区: 

  根据《关于在全市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乐文明办〔201622号)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在全市“文明校园”创建学校中开展了评比活动,最终评选出乐清中学等5个优秀“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学校,并对每个学校奖励0.8万元,共计4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开展工作,保证活动全年常态化、长效性,把学校建成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建成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高地,建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示范基地,为乐清深入推进“五市六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希望全市各中小学校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完善内容机制,及时收集工作资料和上报创建信息。 

  各有关学校要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补助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对于骗取、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2016年乐清市“文明校园”创建结果及补助经费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文明办     乐清市教育局

20161213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12 15 日印发 



附件下载:2016年乐清市“文明校园”创建结果及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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