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6年度挂牌督导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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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督学责任区: 2016年,全市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在推进我市教育督导工作中做了很大的努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在“一月一督”、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指导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相关要求,为了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挂牌督导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学校挂牌责任督学。
二、评选名额 各督学责任区推荐本区学校挂牌责任督学人数的30%。 三、评选条件 在2016年度“一月一督”、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学校(幼儿园)的创建指导等教育督导工作中认真积极,表现突出。 四、要求 各督学责任区在2017年1月6日前将推荐对象及材料(推荐表、督学工作记录本)报教育局督导科。
附件:乐清市2016年度挂牌督导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 乐清市2016年度挂牌督导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抄送: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教督〔2016〕10号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6年度挂牌督导先进工作者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乐教督〔2016〕10号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6年度挂牌督导先进工作者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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