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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年度考核的通知
  • 索引号:
  • /2016-17744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改拆办〔2016〕37号
  • 发布机构:
  • 市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2-23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三改一拆”行动决策部署,根据2016年度乐清市“三改一拆”行动考核评比办法》(乐政办函〔201619号)与《2016年度乡镇、街道、功能区“大拆大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乐委办传〔201692号)要求,自1224日至27日全市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1.“三改一拆”工作完成情况; 

  2.“无违建”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3.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及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情况; 

  4.各级交办件、信访件以及媒体曝光件、省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工作完成情况。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采取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资料查看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考核结果将作为镇街年度考绩、评先评优的依据,各镇街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数据,指定专人负责。 

  2.各镇街要切实强化“无违建村”创建进度和媒体曝光件,以及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置力度。如在温州年度考核中该两项工作成绩不理想的,予以加倍扣分;凡是取得优异成绩的,酌情予以加分。 

  3.考核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禁令”。凡是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真的,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1.2016 年度乐清市“三改一拆”行动考核评分表 

  2.2016年度乡镇、街道、功能区“大拆大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 

  3.2016年度“三改一拆”行动考核安排表 

    

    

  乐清市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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