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年度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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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三改一拆”行动决策部署,根据《2016年度乐清市“三改一拆”行动考核评比办法》(乐政办函〔2016〕19号)与《2016年度乡镇、街道、功能区“大拆大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乐委办传〔2016〕92号)要求,自12月24日至27日全市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1.“三改一拆”工作完成情况; 2.“无违建”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3.新增违法建筑管控及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情况; 4.各级交办件、信访件以及媒体曝光件、省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工作完成情况。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采取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资料查看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考核结果将作为镇街年度考绩、评先评优的依据,各镇街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数据,指定专人负责。 2.各镇街要切实强化“无违建村”创建进度和媒体曝光件,以及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置力度。如在温州年度考核中该两项工作成绩不理想的,予以加倍扣分;凡是取得优异成绩的,酌情予以加分。 3.考核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禁令”。凡是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真的,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1.2016 年度乐清市“三改一拆”行动考核评分表 2.2016年度乡镇、街道、功能区“大拆大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 3.2016年度“三改一拆”行动考核安排表
乐清市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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