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下达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验收补助资金(第一期)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42/2016-17748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移办〔2016〕90号
  • 发布机构:
  • 市移民办
  • 成文日期:
  • 2016-12-2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工作,促进我市移民工作有序和谐稳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领办〔2015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移资〔201539号)及《关于下达2016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乐移办〔201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经市移民办核准,报省移民办备案的15个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完成进度及有关程序规定,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共计244.58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具体分配见附件。

 

附件: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

第一期资金补助分配表

 

           乐清市移民安置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20161220

 


附件下载:第一期.xl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