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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资金项目验收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42/2016-17748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移办〔2016〕88号
  • 发布机构:
  • 市移民办
  • 成文日期:
  • 2016-12-2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领办〔2015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移资〔201539号)及《关于下达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乐移办〔2016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经市移民办核准,报省移民办备案的1个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完成进度及有关程序规定,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共计29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具体分配见附件。

 

附件: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应急资金补助分配表

 

乐清市移民安置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20161220
附件下载:2016年应急资金第一期补助分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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