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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16-177498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文号:
  • 乐发改〔2016〕110号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2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瑞鑫集团乐清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429号)、《乐清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企〔2015271号)的规定,12月14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气象局联合对你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将竣工验收意见印发给你,请遵照执行。 

  附件: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61223 

  附件 

  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20161214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气象局联合对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踏勘现场后,审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概况 

  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为瑞鑫集团乐清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333号,占用瑞鑫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屋顶面积约12000平方米,装机容量1MW,年平均发电量110kWh,并网点电压等级10KV。总投资700万元,其中土建40万元,设备500万元、安装5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   项目建设情况 

  2016111,市发改局以(乐发改能备〔20161号)备案通知书予以备案2016715日,市供电局出具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 201681日通过市供电局并网验收。 

  三、验收结论 

  本项目建设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429号)组织实施,同意专家组意见,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现场踏勘确认政府结算表读数396000度,以该度数为计算市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的起始度数。 

  四、意见与建议 

  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注意做好屋面结构维护和太阳能电池板固定;加强安全防护,做好小动物防护措施和防雷措施,做到用电安全,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在人民群众生活生产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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