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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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鑫集团乐清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4〕29号)、《乐清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企〔2015〕271号)的规定,12月14日,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气象局联合对你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将竣工验收意见印发给你,请遵照执行。 附件: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 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2016年12月14日,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气象局联合对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踏勘现场后,审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概况 瑞鑫集团有限公司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业主为瑞鑫集团乐清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333号,占用瑞鑫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屋顶面积约12000平方米,装机容量1MW,年平均发电量110万kWh,并网点电压等级10KV。总投资700万元,其中土建40万元,设备500万元、安装5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 项目建设情况 2016年1月11日,市发改局以(乐发改能备〔2016〕1号)备案通知书予以备案;2016年7月15日,市供电局出具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 2016年8月1日通过市供电局并网验收。 三、验收结论 本项目建设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4〕29号)组织实施,同意专家组意见,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现场踏勘确认政府结算表读数396000度,以该度数为计算市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的起始度数。 四、意见与建议 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注意做好屋面结构维护和太阳能电池板固定;加强安全防护,做好小动物防护措施和防雷措施,做到用电安全,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在人民群众生活生产中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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