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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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轻企业: 为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总公司将对201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的对象: 下属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经社会多方援助仍未实现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二、困难补助办理的程序: 1、请各二轻企业组织人员对企业(包括改制企业)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名单进行公示。 2、各单位审核公示后,由就业困难人员填写《乐清市就业困难人员生活补助金申报表》,经单位、社区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2月28日前上报二轻总公司。 3、附件: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大荆片16名、虹桥片13名、乐成片及直属各企业16名、柳市片17名、北白象片8名。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此项送温暖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乐清市就业困难人员生活补助金申请表
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乐二轻2016(15)关于申报201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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