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乐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印章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刻制“乐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启用的印模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6〕70号.a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