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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6-01813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6〕6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乐清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是实施“健康乐清”战略、推进全市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03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6〕11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快速发展,成为我市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建成1个以中医药为载体的特色小镇、1个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基地、2-3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到2020年,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达0.55张、每万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基本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健康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夯实以市中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为骨干、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市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快落实市中医院扩建工程,到2020年,争取有3-5个学科成为温州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或特色专科。推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市人民医院争取创成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中医药设备配置,到2020年,争取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的20%以上,并争取80%以上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发挥市中医院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基地作用,加强社区中医药基本知识和适宜技术知识培训,到2020年,力争100%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5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争取到2020年创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一批特色鲜明和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发展中医专科医院和诊所。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探索举办新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推动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3.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进一步推进市级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市中医院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支援、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工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做好市中药配送中心和基层“中药虚拟药房”建设,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中药及中药饮片和代煎剂集中配送工作。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

  (二)积极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

  1.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产业。鼓励企业开发以经络理论为基础的中医养生保健器械产品和以中药材为基础的保健食品、药膳产品,做大做强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市场。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产品等规范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开设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托中医药资源,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养生基地,鼓励集团化发展和连锁化经营。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市中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积极开展规范的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调理等治未病服务;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开展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提高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率。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治未病等相关保险产品及服务。

  2.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服务。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立有中医药健康养老特色的护理院、养老院,着力推进医养结合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市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面向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鼓励市中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试点,鼓励探索使用移动终端、穿戴式智能终端等信息设备优化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

  3.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机构。鼓励设立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加强市中医院康复科建设,增加康复床位数量。

  (三)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发挥我市中医药学会职能,积极挖掘我市历代名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鼓励组织编撰出版中医药学术著作。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探索不同层次的中医师承教育。从2017年下学期开始,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

  2.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整合我市中医药优势医疗资源、特色养生保健资源、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发展中医药文化、医疗、养生保健旅游,促进旅游业的优化升级。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厂家和店铺、中医药文化基地、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等中医药资源有效融入旅游产业发展范畴,力争2017年底前开发1-2条中医药特色旅游线路。

  (四)扎实推进中药及中医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

  1.加强乐清名优传统品牌建设。以我市道地药材的深度开发为重点,支持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颗粒剂等生产企业发展,做大做强铁皮石斛等药食同源、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保健功能佳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 形成我市特色中药材从研发培育、种植养殖、加工生产到市场推广的产业链,实现中药产品的规模化效应。推进我市大宗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基地建设, 大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 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优质道地药材品种及其种子种苗种植基地项目,争取至2020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万亩。推进企业主动实施GAP,保障中药材质量。突出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颗粒剂等龙头生产企业的带动作用,支持培育一批名优大品种研究开发、深度加工及市场推广,鼓励开展“公司+农户”和“公司+专业组织+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努力形成我市中药种植产业联盟。鼓励企业与温州医科大学、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等高校、科研机构在中药种植、生产、流通等领域合作,加强我市道地药材选种、育种、栽培、药用和营养成分、防病治病、保健功效等技术研究。

  2.扶持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鼓励利用市级以上名中医及医疗机构内使用30年以上的处方开发一批中药制剂,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药协定处方临床资料总结和医疗机构制剂文号申报。推动疗效确切、患者认可、临床急需、市场上供应空缺的中药制剂在市内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鼓励具有文号的特色中药制剂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配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研究机构联合医疗机构开展中药制剂研究和成果转化。

  3.发展中医医疗器械产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医器械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诊疗设备、中医健身器械研发,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器械产品和技术。鼓励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

  4.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信息产业。依托温州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加快中医药重点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支持中医药机构与信息技术企业、通信和网络运营商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互联网+中医药”O2O电子商务服务新型业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乐清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风景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政府组织、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

  (二)落实政策扶持。市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在市场准入、规划布局、用地保障、投融资、财税价格等方面的政策。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对中医药的投入增长比例不低于对卫生计生投入的增长比例。

  (三)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引进中医药高端技术人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管理师、按摩师、康复理疗师、公共营养师等。落实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进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多点执业。

  (四)加强科技协同创新。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发展环境,促进产学研联合。加强中医药理论创新和适用技术的研究应用。推进中医药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支持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积极培育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示范企业。

  (五)严格行业监管。落实中医药相关统计制度。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

  (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广普及太极拳、五禽戏、六段功、八段锦、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养生运动。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 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6〕69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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