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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清市林业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16-17754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林〔2016〕99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 有效性:
  • 有效

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乐清市林业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林业局

                                  2016年12月26日 

 

  乐清市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公开检查结果),规范林业行政监督检查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全市林业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林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涉林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市林业局具备省政府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执证情况实时更新。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权力清单为基础,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涉林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组织抽查。由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具体抽查活动,以摇号等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局法制科和局纪检派员监督抽查,并可参加实地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 

  (五)公开抽查结果。抽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六)注重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涉林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对抽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报送市信用办,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抄送:温州市林业局,市编办。 

 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林〔2016〕99号关于印发《乐清市林业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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