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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雁荡镇平安志愿治安大巡防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5/2016-17756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雁委发〔2016〕56号
  • 发布机构:
  • 雁荡镇
  • 成文日期:
  • 2016-12-3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社会治安巡防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平安雁荡建设,构筑社会治安防范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平安志愿治安大巡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现有镇义务巡逻队为基础,广泛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巡逻,通过平安志愿者巡逻、警民联合巡逻、单位协同巡逻等形式,加强辖区“联防、互防、自防”三防一体的防控网络体系,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群众平安参与率和安全感满意度。

  二、巡防形式

  镇级平安志愿治安巡防人员将在海滨社区、白溪社区、环城社区各村及雁山社区的响岭头村、选坑村、松垟村中每晚选派3名,配合镇巡防队参与巡防。各社区和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志愿的夜间治安巡防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里将建立平安志愿治安大巡防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金涛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陈斌峰、党委委员朱知强担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徐华担任办公室主任,章建勇、詹建华、许郁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村支部书记和主任组成。办公室设镇综治办(电话:62150811),具体负责巡防的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措施。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参加平安志愿治安巡防人员的选派工作,并对选派人员要严格把关,把责任感强的人员确定为平安志愿巡防人员。参加治安巡防人员,要统一佩戴标识,严格遵守治安巡防工作纪律。负责镇治安巡逻的主要领导要不定期检查和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加强宣传发动。镇宣传办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平安志愿治安大巡防工作的宣传报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村、单位要通过党员学习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发动村里的党员、群众参与我镇平安志愿治安大巡防活动。

  附件:雁荡镇平安志愿治安巡防安排表

      

  中共雁荡镇委员会

                                      雁荡镇人民政府

  201610月10 

  中共雁荡镇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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